张军:谢谢禹涵同学。法科学生更应关注社会现实,在实践中提升法律智慧。您关注的实际上的意思就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格外的重视的金融风险问题,是当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过程中的明显问题,也是现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需要加大防范、惩治力度的问题。对于防范金融风险,习格外的重视,多次进行专门强调。司法不能仅仅消极地受理、办理具体案件,更要能动、积极地反映社会需求,在司法过程中,研究分析倾向性问题、社会治理问题之所在,以检察建议、以典型案例引领向社会发出预警防治信号,为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法治‘天气预报’,促进防范各类金融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人民群众在金融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这能够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我们始终强调,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早就告诫我们: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因此,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是我们生而为中国人的独特精神支柱,成为百姓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要号召全社会行动起来,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刘焕鑫表示,依靠法治力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要完善粮食储备体制机制,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充分的发挥粮食储备的“压舱石”作用,切实增强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要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文章,深入推动优质粮食工程,强化“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提升粮食收储调控能力,促进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张军:谢谢莫野同学的这样的一个问题。家暴问题确实值得重视,现在不仅有“男家暴”,也有“女家暴”。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家庭暴力等案件时,要从司法办案引领促进和谐家庭关系建设、以检察建议为保护家庭弱势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社会环境,预防相关违法犯罪。比如,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在认真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后,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第一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围绕“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我们还会同教育部等8部委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制度,探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督促和支持起诉、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等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中均予采纳。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特别强调检察机关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依法做监督。检察机关要没完没了督促“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措施的落实,不让“大灰狼”进入“小兔子”的安全空间,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